[摘要] 鞍山市2012第二届房屋交易展示大会将于5月16日至5月20日举办,凡在2012年4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或个人二手房,并在上述时间内缴纳契税的,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给予契税补贴。
鞍山市2012第二届房屋交易展示大会将于5月16日至5月20日举办,凡在2012年4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或个人二手房,并在上述时间内缴纳契税的,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给予契税补贴。
享受契税补贴的基本原则为:二手房仅限个人之间发生买卖关系的所有权房屋,除此之外,买卖双方有一方涉及单位的、所有权涉及赠与、继承或互换的以及公有住房等均不享受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回迁房、集资建房以及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形成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不享受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契税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应缴契税总金额;2012年4月10日前已办理房屋产权的新建商品房及已进行价格评估或已缴纳契税的二手房均不享受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已享受以往房展会契税补贴优惠政策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新建商品房不得重复享受本届房展会契税补贴优惠政策。
契税补贴的发放办法为:符合本届房展会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可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到铁东、铁西、立山的办证大厅契税补贴窗口领取契税补贴。已将房屋契税交付给担保公司,委托担保公司代为缴纳的购房人,到担保公司指定窗口领取契税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领取契税补贴需提供下列5个要件:购房全款(贷款需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领款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二手房领取契税补贴时需提供下列4个要件:《鞍山市所有权房屋交易估价表》(原件)、《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领款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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