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18日从2012第二届房展会组委会获悉,在2012年4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所有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均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补贴。
记者18日从2012第二届房展会组委会获悉,在2012年4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所有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均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补贴。
为方便购房人享受购房补贴,对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开发企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先行垫付购房补贴,同时需在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左上角产籍号上方标注“已享受鞍山市2012第二届房展会100元/平的购房补贴”字样;对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动迁户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领取每平方米100元购房补贴以后,还需到所购商品房所在区征收局办理动迁户购房补贴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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